有毒物质进入机体后引起的病证。首见《司牧安骥集》。《本草纲目》曾记载20多种对家畜有毒的植物及解毒方法。其他中兽医古典著作中亦有中毒的记载。病因分为外源性和内源性两类。前者指一切由外面进入机体的毒物;后者则指机体内部形成的毒素。主要研究由外源性毒物引起的中毒。
辨证 中毒过程是机体和毒邪作斗争的过程,也是阴阳盛衰消长的过程。通过四诊等收集中毒后所呈现的共有或特有的主要症状作为辨证依据。如证见惊恐嘶叫,躁动不安,横冲直闯,碰壁撞墙,抽搐痉挛,角弓反张; 神志不清, 两目呆痴, 行动呆滞, 麻痹或不全麻痹,昏迷沉睡; 瞳孔散大或缩小等, 主要与心、肝等脏腑受侵害有关。证见食欲减退或废绝, 反刍减少或停止, 流涎、呕吐、泄泻、便秘、便血、肚胀、腹痛等, 主要与脾、胃、肠等脏腑受侵害有关。证见流鼻、喷涕、咳嗽、气喘、呼吸促迫等, 主要与肺、心、肾、大肠等脏腑受侵害有关。证见尿少、尿频、尿淋、尿闭、尿痛、尿血、水肿、流产等, 则主要与肾、脾、肺、膀胱等脏腑受侵害有关。此外, 毒物的性质、中毒途径及进入毒物量, 家畜体质、种类、年龄等的不同, 其病程有急性和慢性的区别。急性中毒, 病势急速,常经几小时或1~2天即可死亡。证见流涎、呕吐、腹痛、腹泻、便秘、肚胀、呼吸迫促、出汗、少尿、尿闭、抽搐痉挛、角弓反张、迟钝麻痹、昏迷沉睡等, 多属实证。慢性中毒证见神差食减, 消瘦无力,贫血,水肿, 时腹泻、时便秘, 间见黄疸, 四肢不温, 口色淡白等,多属虚证。中毒的确诊常须经过病史询问调查、临证检查、病理学检查、毒物检验、实验性复制等, 才能最后作出判断。
治疗 以治本、治标、扶正祛邪为基本治则。治本: 包括清毒、排毒和解毒。清毒: 即立即清除、控制可疑的毒源, 不使家畜继续接触或摄入。排毒: 若食入毒物在胃, 尚未吸收时, 可采用洗胃或催吐。洗胃常用温水、淡盐水或浓茶水等通过洗胃排出毒物。在猪可用瓜蒂、藜芦、胆矾、常山等催吐以排出毒物, 但体质虚弱或胃有损伤者不宜使用。当毒物已进入肠道,则可根据毒物的性质及畜体状况, 采用攻下法、润下法或攻补兼施法排除毒物。如中毒初期体壮兼见热秘者可用寒下法, 常用大承气汤加减; 后期常致体虚便秘,宜用润下法或攻补兼施法,方如当归苁蓉汤等。同时攻下法配合灌肠可增强排毒的效果。当毒物已被吸收时, 可在鹘脉、耳尖、蹄头、尾尖等穴放血。此法不仅可以排毒,尚有祛瘀生新的作用。放血量大时,宜输液和喂糖盐水。此外, 还可配用渗湿利水、发汗方药以助毒物排出。若系体表中毒, 未被吸收时, 宜按毒物性质选用肥皂水或清水洗涤体表。解毒: 毒物已被吸收时, 宜尽早使用特效解毒药。如尚无特效解毒剂的中毒病证, 可选用能够吸附毒物、保护胃肠道、防止或缓解毒物吸收的药物, 如赤石脂、禹余粮、伏龙肝、百草霜、茶叶、蛋清、牛奶、豆浆、面糊等。还可据证选用绿豆、甘草、生姜、防风、黄芩、滑石、重楼、蜂蜜等解毒药。治标: 即对症治疗。如证见兴奋不安, 狂躁乱动, 治宜重镇安神或养心安神。证见眼目红肿, 睛生翳障, 则宜清肝泻火, 明目退翳等。扶正祛邪: 通过用药和加强饲养管理, 以扶正气, 增强体质, 提高抗病和组织修复的能力, 祛除病邪恢复健康, 常用治法如益气、补血、滋阴、助阳等。
中毒病证应以预防为主, 宜在饲养管理、工农业生产、植物保护、医疗卫生、毒物检验、仓库保管及加工等方面采取综合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