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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兽医诊断疾病的步骤及思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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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临床观察,判断疾病是否已经发生 通过有意识地观察动物生长及繁殖的表现,了解其是否异常;若异常,判断是否为发病现象,这一步需要专业知识或饲养经验。因为有些异常生理现象有可能是发病现象,也有可能是发病假象。如猪的拒食,因饲料变味、变质等原因引起猪的拒食,母猪处在发情初期而拒食,均不属于发病现象。除以上原因外,猪的拒食往往是发病现象。

若判断不准是否为发病现象,可进行连续全面观察,直至确认发病的临床症状出现,才正式进行诊断。

2.依据获知的初步临床症状,大致勾画出可疑疾病范围 经现场亲自观察或饲养者口述,在初步了解了临床症状概况后,兽医开始正式进行诊断。首先,依据初步临床症状,在脑海中大致勾画出可疑疾病的范围。此时,兽医运用的思维方法是怀疑法。即针对已知症状,将头脑中储存的与该症状有主要关系的常见疾病调出来,列入应怀疑的目标,将这些目标汇集在一起,构成可疑疾病的范围。从勾画可疑疾病范围的角度,将遇到的各种临床症状归纳为以下五种。

(1)可以确定某一种疾病。此种情况是有对应于某一种疾病的示病症状出现。比如,遇见病猪木马样症状,就可以确定所怀疑的疾病是破伤风,因为木马样强直痉挛是示病症状。

(2)可以勾画出有限几种可疑疾病的范围。仅呈现一种对应于某几种疾病的主要症状。依据主要症状,可以勾画出有怀疑价值的疾病。比如,在病猪的鼻盘、齿龈、乳房皮肤、蹄部有水疱或糜烂症状,可怀疑到的疾病仅有口蹄疫、猪水疱病、猪水疱性口炎、猪水疱疹四种。

(3)可疑范围太大,无法勾画出可疑疾病的严格范围,可选择勾画出一个参考范围,也可选择不划范围。此局面指有数个症状,其中至少有一个以上对应于数种以上疾病的症状,且这些症状的组合一时看不出与少数疾病相对应。比如,初步临床症状为败血症、呼吸困难两个症状。由这两个症状分别对应的疾病有几十种,而由这两个症状相结合对应的疾病也有十几种。若选择勾画出一个参考范围,往往是从常见、当地流行、多发的疾病中筛选出几种,作为开始诊断的参考范围。面对以上两个症状,一般会将猪瘟、弓形体病、链球菌病、蓝耳病、猪传染性胸膜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猪副伤寒、猪肺疫考虑到可疑疾病范围。若选择不划范围,只好待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再划范围。

(4)无法勾画出可疑疾病范围。这包含两种情况。其一,仅获知一些次要症状,没有得知对应于某一种或数种疾病的主要症状。比如,病猪精神委顿、食欲下降、废绝等。面对此种情况,需要直接进入全面调查和临床检查。若发现有对应于某些疾病的主要症状,才可勾画出可疑疾病范围;若仍未发现有对应于某些疾病的主要症状,只有从调查中获知的可疑原因再去分析,采取一些措施,继续观察病情的变化。其二,遇见从未见过的症状。此情况可能为已知疾病的一个罕见症状,也可能为未知疾病的症状。

(5)无临床症状而死亡,依据常见和多发疾病,也可以大致勾画出一个参考范围。如猪传染性胸膜肺炎、链球菌病、猪肺疫、水肿病、口蹄疫的特急性型及内出血、急性中毒均可在怀疑范围,需要越过依据临床症状诊断步骤,直接进入剖检。

在得知初步临床症状后,兽医头脑中已基本形成一个可疑疾病的大致范围。总体来讲,这些范围仅对兽医的下一步工作起到一个指引和参考作用,不应起到限制作用。

3.进行一般性临床调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并依据其结果缩小、调整或勾画可疑疾病范围 一般性临床调查指对动物全身状态的概况性观察,即对动物的体格发育、营养状况、精神状况、姿势、运动状况、被毛状况、体温表现、呼吸状况等项目的观察。一般性流行病学调查指对动物群体结构、整体发病率和死亡率,不同年龄、性别动物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大致发病经过,环境、饲养管理、饲料概况等各方面的调查。

依据初步临床症状、一般性临床检查和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初步判断可疑疾病的类别。在实际诊断中,往往需要区分外科病、产科病、传染病、寄生虫病、中毒病、营养代谢病、普通内科病。产科病和外科病中的外部创伤病与其他疾病的症状区别都十分明显,而其他几类疾病的症状都存在着很多共性,相互间区别的主要特征并不多。但在很多情况下,从某些角度还是可以进行区分的。虽然大部分疾病都有个体发病和群体发病的可能,但发病的特征还是有区别的。第一,发病年龄和季节的区别。中毒病、营养代谢病无年龄和季节的区别,而传染病往往在这两方面都有区别。第二,群体差异。中毒病和营养代谢病的群体发病症状共性强,而传染病、寄生虫病、普通内科病共性弱。第三,个体差异。中毒病、体格大且健壮的动物个体先发病且病情严重,而传染病除水肿病外往往个体弱的动物先发病且病情严重。第四,食欲差异。一般营养代谢病食欲不受影响,而传染病、寄生虫病、普通内科病往往食欲下降。第五,生长差异。营养缺乏病生长迟缓、被毛粗乱,而传染病的初期和急性中毒病无此表现。第六,体温差异。传染病和炎症性疾病体温都高,而其他病的体温正常或较低。第七,突发性和非突发性差异。传染病和急性中毒病发病普遍,呈现突发性,而营养代谢病和寄生虫病无突发性表现。

疾病类别的区分可以起到三方面的作用。第一,可以缩小可疑疾病范围。在上一步骤中,已勾画出可疑疾病范围的,通过类别区分可以缩小范围。因为各个可疑疾病有可能对应着几个疾病类型,若某个疾病类型得到确认,对应着该类型的可疑疾病也就得到确认;若某个疾病类型得到排除,对应于该类型的可疑疾病也就得到排除。第二,可以调节可疑疾病范围。若依据区分结果,已确定某类疾病存在,而在原可疑疾病范围内无对应的疾病,可再次依据临床症状,将有些疾病列为可疑疾病,尤其是在上一步骤中的第三种局面已勾画出参考可疑范围的情况。第三,有助于勾画可疑疾病范围。面对上一步骤中的第三种局面未勾画可疑疾病范围的情况,在此可进行勾画。其方法是,在已确定的疾病类别内,对照着主要症状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将有限的疾病列入可疑疾病范围。

在完全确定了可疑疾病范围后,针对每一种可疑疾病,再次展开有针对性的流行病学调查。若可疑疾病为传染病,重点调查病原微生物的来源、传播途径及动物的免疫状况;若可疑疾病为中毒病,重点调查毒物来源;若可疑疾病为营养代谢病,重点调查饲料和饲养管理;若可疑疾病为普通内科病,重点调查环境和饲养管理。

在调查过程中,运用思维的确认法和排除法,将符合流行病学规律特征的可疑疾病予以确认,将不符合的疾病予以排除,从而再次缩小了可疑疾病范围。同时,在调查和分析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现存在着尚未被怀疑的另外疾病。此时,再回头与临床症状去对照,若存在着与之对应的临床症状,也可将该病列入可疑疾病的范围。

4.针对可疑疾病展开临床检查和调查,缩小和调整诊病范围 临床检查的前期方法包括由表及里和由此及彼两种方法。首先,将可疑疾病按可疑程度大小排一下次序,然后依次针对每一个可疑疾病所表现出来的主要症状,采取由表及里和由此及彼的方法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由表及里的方法,指的是由统观症状深入到细观症状的检查;由此及彼的方法,指的是由症状表现的一个部位检查到症状表现的所有部位。每次检查都会出现两个可能的结果,一个是从细观症状或症状表现部位判断,符合原怀疑的疾病,另一个是不符合原怀疑的疾病。将所有检查结果汇总分析,运用思维的排除法和确认法,依据所有细观症状和症状表现的部位分布,将原可疑疾病中全部不符的予以排除,将相符的疾病确认为下一步可疑疾病。同时,在此过程中,从细观症状和症状部位分布看,不符合可疑疾病范围的目标但却符合可疑范围外的另外疾病,此时应将新怀疑的疾病列入可疑范围。

临床调查的前期,运用思维的动态法,对每一个症状的表现过程及其变化进行调查。所谓动态法,指的是从症状发生、发展的时间过程来看症状的变化,而不是静止地看待当时检查的症状表现。比如,当时看到的症状是腹泻,经调查,前一段时间腹泻和便秘相互交替。一直呈现腹泻和腹泻、便秘交替,分别对应着不同的疾病。依据调查的结果,在原被怀疑的疾病范围内,有的可能被确认,有的可能被排除。在排除的同时,有可能会发现存在着另外疾病,即另外的疾病符合症状发展变化的特征。此时,也将该疾病列入可疑疾病范围。

临床检查的后期采用的是怀疑式排查法,即分别将可疑疾病一一列出,沿其理论上应具有的症候群中除已知症状外的其他症状进行全面诊视,得到每一种可疑疾病全面临床症状的表现结果。在这一过程中,有可能会发现原来未发现的新临床症状。这些新的症状,有的与可疑疾病相符,有的与可疑疾病不相符。若遇到与所有可疑疾病都不相符的新症状,兽医需再次运用怀疑法,将头脑中储存的与该症状有主要关系的新疾病列入到可疑疾病的范围。此时,新的疾病有可能是一种,也有可能是数种,然后分别进行全面诊视,得到各个疾病全面临床症状的表现结果。

临床调查的后期,运用思维的联系法,对所有症状发生的时间次序进行调查。各症状均是病原或病因与动物机体相互斗争的外在现象,这些现象应该存在着一定的相互联系。有的先出现,有的伴随着前面的症状后出现;有些症状相互伴随着同时出现。所谓联系法,即从症状相互联系的角度,调查各症状出现在时间上的关系,从而来判断各症状是否有联系,若有联系,相互间有何联系。

最后,在此步骤结束时,将新列入到可疑疾病范围内的后续疾病与前一步骤中得到的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进行比对,将其再次得到确认或排除。若前一步骤中,流行病调查项目不全面,尤其是针对后续可疑疾病缺少一些调查内容,必须重新进行补充调查,从而得到对后续疾病确认或排除的有价值的依据。

经过以上前后期临床检查及前后期临床调查,又经过对后续可疑疾病的流行病学补充调查,排除一些原可疑疾病,又确认一些新可疑疾病。到此为止,可疑疾病的数量会压缩到很少,这样一个结果,有利于在很小的一个范围内进行诊断。

5.依据临床症状,联系病因和发病机制及流行特点进行临床诊断 经过以上步骤,最后被确认下来的可疑疾病有可能为一种或数种。假如可疑疾病仅为一种,往往有三种局面与之对应。第一,有可疑疾病的示病症状,若还有其他症状,联系该疾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都可以解释得通;第二,有可疑疾病应有的全部主要症状,联系该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都可以解释得通;第三,有可疑疾病应有的部分主要症状,联系该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也都可以解释得通。

面对三种局面,有三个不同的结论。第一个局面,可以将该病确诊;第二种局面,基本可以确诊;第三个局面,将可疑疾病列为疑似疾病。

假如可疑疾病为两种,首先考虑其中一种,联系其病因和发病机制及流行特点,去对照其所有呈现的症状,判断其是否可以解释通。然后,再考虑另一种,也用同样方法去做。结果有四种。第一,两种疾病对应的各自症状相互独立,不重叠;第二,两种疾病所对应的各自症状完全相同,相互重叠;第三,前一种疾病所对应的症状包含了后一种疾病所对应的症状,前者所对应的症状多,后者所对应的症状少;第四,两种疾病既有重叠的症状,又有各自独立的症状。

面对以上四个结果,有不同的结论。面对第一个结果,可以参照以上仅有一种疾病的三种局面去分别得出结论。面对第二个结果,可以将两种疾病列为同等重要的疑似疾病。面对第三个结果,若前一种疾病有示病症状,可以将其确诊;若前一疾病应有的主要症状都已呈现,可以基本确诊;若前一疾病只呈现部分应有症状,将其列为主要疑似疾病,同时,将后一疾病列为次要疑似疾病或予以初步排除。面对第四个结果,依据两种疾病是否分别具有示病症状及对应的症状是否齐全,分别得出确诊、基本确诊或者疑似的结论。

第一个结果,是典型的相互独立疾病;第二、第三个结果,有可能是并发病或继发病,也有可能是单一病;第四个结果,是典型的并发病或继发病。

若可疑疾病为两种以上,均可参照以上分析方法得出结论。

归纳起来,临床诊断的结论有三类:已确诊、初步确诊和无法确诊。第一类包括两种情况,一种为完全确诊,另一种为基本确诊,面对这一类可直接进入对病治疗。第二类包括两种情况,一种为并列疑似疾病,另一种为有主有次的疑似疾病,面对这一类,可选择试验性治疗,也可选择边治疗、边进入下一步诊断,还可以选择直接进入下一步诊断。若选择试验性治疗,针对第一种并列疑似疾病,必须同时针对并列疾病进行治疗;针对第二种有主有次的疾病,可选择单独针对主要疑似疾病进行治疗,也可选择同时并重治疗。第三类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为缺乏主要症状,仅有一些次要症状或罕见症状,无法确诊,只有继续观察;另一种情况为无症状而死亡,面对此情况,需直接进入病理诊断。

6.尸体解剖,检查病理变化,获得病理诊断的依据 这是病理诊断的第一步,也是临床诊断的继续。正因为如此,展开此步之前,已经有了初步的结论。原则上,只有面对疑似疾病和无法确诊的初诊结论,才有必要实施这一步。当然,为了验证基本确诊的结论是否准确,也有必要实施这一步。

针对基本确诊和确诊疑似的初诊结论的病理检查,属于有应诊目标的检查;针对无法确诊的初诊结论的病理检查,属于无应诊目标的检查。

有应诊目标的检查,采用的思维方法是怀疑式检查法。即针对可疑疾病应有的病理变化进行一一排查,得到实际的病变结果,以验证该疾病存在的可能性。若应诊目标为数种疾病,必须将诊病的次序按照有利于剖检程序的目的进行排列,以防止前一种疾病的检查破坏后一种疾病的检查。若应诊疾病仅为一种,可直接进入该疾病的发病系统进行检查。

无应诊目标的检查,采用的思维方法是非怀疑式普查法。即不针对任何一种疾病进行的普查,得到实际的病变结果,通过病变结果再去推断疾病。无应诊目标往往有两种情况,一是有可疑疾病范围,另一个是无可疑疾病范围。无论哪种情况,均需采用非怀疑式的普查法进行病理检查。

无论采用何种检查方法,诊病均应遵循先系统后器官的步骤。即先检查某个生理系统内部有哪些器官和组织发生了病变,然后再检查发病器官或组织的发病部位及病理形态。除了检查眼观病变外,若想进一步获取疾病的病变结果,可采集一些病变组织,通过实验室进行微观病理组织学检查以获得病理组织变化的结果。

在采用怀疑式检查法进行检查时,有可能会发现有些病变不在可疑疾病应有的病变范围内。此时,必须重新考虑可疑疾病目标。其方法是,依据已知病变,结合剖检前的临床症状,重新勾画可疑疾病范围,再按照新的可疑疾病应有的病变去有针对性地检查,以期得到全面和准确的病变结果。

7.依据病理变化检查结果,联系病因和发病机制,结合临床症状进行病理诊断 有应诊目标的病理检查,结果往往有五种。第一,有该病的示病病变;第二,有该病应有的全部主要病变,或有或无次要病变;第三,有该病应有的部分主要病变,或有或无次要病变;第四,无该病应有的主要病变,仅有一些次要病变;第五,无对应于该病的任何病变。面对第一种结果,可以将该病确诊;面对第二种结果,可以将该病基本确诊;面对第五种结果,可以将该病排除;面对第三、第四种结果,必须依据当时应诊目标的数量及其相互关系而定。假如仅有一种可疑疾病,遇到第三或第四种结果,均可将该病列为疑似疾病。

假如有两种可疑疾病,必须分别联系各自的病因和发病机制,对照所有病变,判断是否能解释得通。判断的结果有四种,第一种结果,两种疾病所对应的病变相互独立,不重叠,将二者分别列为疑似疾病。第二种结果,前一种疾病对应的主要病变涵盖了后一种疾病所对应的主要病变,同时前一种疾病又有独立的主要病变,如果在前面诊断时,也有相同的关系,可以将前一种疾病列为疑似病例,而将后一种疾病初步排除;如果在前面的临床诊断时,二者的关系正好相反,将二者均列为同等重要的疑似疾病。第三种结果,前一种疾病的主要病变和次要病变涵盖了后一种疾病的次要病变,而后一种疾病又无主要病变,可以将前一种疾病列为疑似疾病,而将后一种疾病排除。第四种结果,两种疾病各自所对应的主要病变,既有重叠的,又有各自独立的。若某一种疾病有示病病变,将该疾病确诊,将另外一种疾病列为疑似疾病;若二者均无示病病变,将二者均列为同等重要的疑似疾病。

假如有两种以上的可疑疾病,参照以上方法进行分析、判断,从而得到诊断的结论。

无应诊目标的检查,结果往往有三种。第一,有对应于某一种疾病的示病病变;第二,有对应于某一种疾病的主要病变,同时有或无次要病变;第三,有对应于某几种疾病的主要病变,同时有或无次要病变。

面对第一种结果,将对应于示病病变的疾病得出确诊结论。面对第二种结果,将对应于主要病变的那一种疾病得出基本确诊结论。面对第三种结果,分别联系所怀疑疾病的各自病因和发病机制,对照所有主要病变和次要病变,判断是否能解释得通。将最能解释得通的疾病,列为第一主要疑似疾病;将其次能解释得通的疾病,列为第二主要疑似疾病;以此类推,将难以解释得通的疾病予以排除。

经过第六步和第七步的病理诊断,最后的结论往往是,有的疾病得到确诊,有的疾病得到基本确诊,有的疾病确诊为疑似疾病。

8.通过实验室检查或试验,获取病因的检查结果或试验结果进行诊断 经历了临床诊断和病理诊断后,若仍有疑似疾病,必须进入实验室诊断阶段。当然,为验证基本确诊和确诊的结论是否准确,也可选择实验室诊断作最后的鉴别。实验室诊断的前提是必须有诊断的方向,否则将难以进行。前期诊断的结论,如疑似疾病、基本确诊及已确诊的疾病,都是这一阶段的诊病方向。

在此阶段,兽医运用的思维方法,前期是怀疑病因法,后期主要是证实病因法。怀疑病因法,指的是将诊病目标,按怀疑的程度大小依次列出来,运用猪病知识将各疾病的病原或病因锁定。证实病因法,指的是依据锁定的病原或病因,去选择相应的检查项目及检测方法,从而直接或间接获得病原或病因存在与否的证据,并依据证据存在与否及证据充分程度来进行断病。证实病因法,与临床诊断、病理诊断中运用的确认法和排除法相比,存在着根本的区别。确认法和排除法是依据疾病的发病表现进行主观推断,而证实病因法是依据病原或病因是否存在及其充分程度进行客观证实。

外科创伤病、普通产科病在临床诊断过程中,不难确诊。由非传染性因素引起的某些普通内科病,在临床诊断和病理诊断中,一般也可以确诊。有些能从粪便或体内用肉眼可以看到虫体的寄生虫病,在临床诊断和病理诊断中也可以确诊。而传染病,看不到虫体的寄生虫病,有毒物质引起的中毒病,营养缺乏的营养代谢病,由病原体引起个体动物的内科病、外科病和产科病,必须经过实验室进行最后的确诊。当然,有些疾病也无法通过实验室确诊,如有些应激性疾病、遗传性疾病,由于病因还不十分清楚,所以难以确诊。

检查传染病病原微生物的直接方法,主要有涂片镜检、分离培养和鉴定、动物接种试验等。检查病原微生物的间接方法,即用已知的抗原来测定被检动物血清中的特异性抗体,也可用已知的抗体来测定被检病料中的抗原,从而确定某种病原微生物是否存在。因为传染病都是由病原微生物引起,并能诱发免疫应答,因此,血清特异性抗体的检出,可以间接反映病原微生物的存在。检查病原微生物的间接方法,常用的有沉淀试验、凝集试验、补体结合试验、综合试验、免疫荧光试验、放射免疫试验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

检查寄生虫的方法,是对获取的病料(如粪便或肠内容物等)用显微镜直接观察虫体或虫卵,从而鉴别是否有寄生虫及哪种寄生虫虫卵。

检查引起中毒病的有毒物质的直接方法,有化验法。一方面化验动物机体的某些器官或组织中是否有毒物成分及其量的大小;另一方面化验饲料或食物中是否有该毒物成分及其量的大小。间接方法,有动物试验法,即用相同的饲料或食物饲喂试验动物,以观察是否有相同的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并以此来验证有无毒物存在及所含毒物量是否能引起中毒。

检查营养缺乏病中的某一种营养,也采用化验法。一方面化验动物机体中该营养缺乏程度,另一方面化验饲料中该营养成分有无及量的大小。

实验室诊断结果往往有如下结论。第一,所怀疑的一种或数种疾病都得到证实,可以确诊;第二,对于所怀疑的疾病,有的可以得到证实,有的可以排除;第三,对所怀疑的疾病都得到排除,无法确诊。

之所以出现第三个结论,是由于所怀疑的目标不准,即在临床和病理诊断中对疾病的初诊出现了方向性偏差,也就是说,疾病肯定存在,但到底是何种疾病,判断出现了错误。补救的办法是重新依据临床症状、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及病理变化,去发现新的值得怀疑的疾病,再次通过实验室获取病原或病因的检查结果进行断病。若通过数次反复都无法确诊,往往会遇到新的未知疾病出现。由于新的未知疾病不知其病因或病原,所以无法有针对性地去检查。即使想有针对性地检查,往往缺乏有效的检测手段,也无法进行。

正是由于不断有新的疾病出现,才导致在有些情况下无法确诊。正因如此,才迫使各个国家不断立项,组织科技人员去研究新疾病的病原或病因及其发病规律,研究新的检测手段,并提出防治方案,这也正反映了人类与疾病作斗争是一项无止境的事业。

以上八个步骤,是兽医诊断猪病正常所需的步骤,只是针对不同的疾病和情况,不一定完全对应全部步骤。总结出这些步骤及思维方法,对初学或自学兽医的人会有指导作用,同时对已从业兽医规范其诊断,避免步骤简单和思维片面、僵化也有一定的帮助。表面看,这些步骤和思维方法比较复杂,其实对于有成熟经验的兽医,这些步骤和思维方法都已融入到其思维意识之中,有些步骤与思维方法在实际诊断中一闪而过,并不显得十分复杂,但是让其讲解出具体的诊断步骤及思维方法又相当的困难。从这个角度总结出以上内容,对普及兽医诊断有着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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