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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种用价值的评定
    来源:辈宠网

选择种犬首先要求它本身是一头好犬,也就是本身工作性能高,体质外形好,发育正常; 其次作为一头种犬,还要求繁殖性能好,合乎品种标准,种用价值高,这些方面都要进行评定,缺一不可。前五方面根据种犬本身的表现就可评定,评定的方法在前几章中都已经介绍了。种用价值高是对种犬的最终要求,也最重要。因为种犬的主要价值不仅在于其本身性能,而且在于能生产品质优良的后代。这就要求它不但本身的表型好,而且还具有优良的基因型。种用价值的评定就是对种犬遗传基础的鉴定。

鉴定种犬的表型可以根据其本身的表现,而鉴定种犬的遗传基础则必须根据来自其亲属的遗传信息。最容易联想到的是直系亲属,即祖先与后裔。所以过去评定种用价值的主要办法是系谱(祖先) 审查与后裔测定。近几十年来又增加了一些新方法,主要是用系祖(包括旁系) 调查和测交的方法来鉴定质量性状的基因型,用估计育种值的方法来鉴定数量性状的基因型。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可通过分子遗传标记检测进行选种,给犬的育种注入新的活力。这些新增添的方法不但鉴定结果更加准确和精确,而且所根据的遗传信息的来源也由直系亲属扩大到旁系亲属,甚至还可同时依据来自各方面的遗传信息综合评定育种值。

一、系谱编制

犬育种工作中,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就是认真作好各种记录,诸如繁殖配种记录、产仔记录、定时称重、体尺测量、外貌鉴定、警用性能和饲料消耗等原始记录。这些原始记录还要转载到种公犬和种母犬的卡片上去。这些日常工作是日后选种的重要依据。种犬卡片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系谱。系谱是一头种犬的父母及其各祖先的编号、名字、训练成绩及鉴定结果的记录文件。系谱上的各种资料来自日常的原始记录。

有的系谱只记载祖先的编号和名字。这种不完全系谱对于选种工作来说是很不详细的。因为除血统关系外,通过系谱还要查看该种犬的祖先的训练成绩、育种值、发育情况、外貌评分以及有无遗传疾病、外貌缺陷等等,用以推断该种犬种用值的大小。所以,一个系谱除应记录祖先的名字、犬号外,还应附有以上记载。有些单位,原始记录是具备的,却不及时转载; 有时技术员与饲养员对某些种犬的祖先有所了解,但不及时登记,全凭脑子记忆,日久很容易遗漏重要材料,或者技术员、饲养员调走也会使线索失落。

系谱一般记载3~5代。这已足够鉴定种犬之用,因为代数太远对种犬的影响就很小了。系谱一般有下面几种形式。

1. 竖式系谱

竖式系谱格式,种犬的名字记在上端,下面是父母 (祖Ⅰ代),再向下是父母的父母(祖Ⅱ代)。每一代祖先的公犬记在右侧,母犬记在左侧。系谱正中划一垂线,右半为父方,左半为母方。见图2-3-4。

种犬的犬号与名字

外祖母外祖父祖母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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