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化合物种类繁多,广泛用作农药。农作物杀虫药及兽用驱虫药或杀虫药。对人畜的毒性很大。
[病因] 犬、猫误食喷洒过有机磷农药的食品或菜类; 误饮被农药污染的水; 舐舔染药饮食器具,农药包装物,配药和喷洒药用具。犬、猫吸入撒喷药时漂散的药粉、药滴、气溶胶。不按规定方法和剂量驱除体内、外的寄生虫。被人投服本类药物而中毒。
[症状] 根据中毒的程度,可分为轻度、中度和严重中毒等三种类型。
(1)轻度中毒 犬、猫精神沉郁或略显不安、乏力、食欲减少、恶心、呕吐、呕吐物有蒜味或韭菜味、口腔湿润或流涎、鼻部微汗、呼吸数稍增、肠音增强、排稀软便。血液胆碱酯酶活性已降至其正常值的75%左右。
(2)中度中毒 犬、猫食欲废绝、缩瞳,初期出现以眼睑、上唇、鼻端、咀嚼肌震颤,继而颈部、躯干、全身肌肉震颤或抽搐、流涎、嗜睡、呕吐、呕吐物有蒜味或韭菜味,腹痛、肠音亢进、频排稀水便或粪失禁、呼吸及脉搏增数、体温升高、卧地不起、步态蹒跚。血液胆碱酯酶活性已降至其正常值的50%左右。
(3)重度中毒 犬、猫全身战栗,狂暴不安,盲目奔跑或猛冲,嗷叫,咬牙,瞳孔缩小呈线状,可视粘膜与皮肤发绀,心搏急速,脉细弱,喘息,大量流涎,剧烈腹痛,粪尿失禁,昏迷,痉挛,麻痹。血液胆碱酯酶活性已降至其正常值的30%以下,最后呼吸中枢麻痹和心力衰竭而致死。
[诊断] 根据有农药接触史,临床症状,胆碱脂酶活性测定,以及对病料毒物分析结果进行综合判定。
实验室检验: 按血液胆碱酯酶活性简易测定法检测血样,如显现褐色或绿色,确诊为有机磷农药中毒。显褐色中毒较轻,显绿色中毒较重。
药物诊断: 及时应用特效解毒剂后,如犬、猫病情明显好转,可进一步确诊。
[治疗]
(1)停喂停饮疑为被有机磷化合物污染的食物和饮水,将中毒犬、猫移至温喛安静通风处,及时抢救。
(2)经消化道中毒的犬、猫,立即选用微温的1%肥皂水,3%~4%碳酸氢钠液洗胃、投服或灌肠。经皮肤中毒的犬、猫,可选用微温的3%~5%碱水、2%~5%肥皂水、5%石灰水冲洗皮肤。如为敌百虫或二嗪农、八甲磷、硫特普等农药中毒时,可选用1%食盐水、食醋、1%醋酸、清水等洗胃、投服、灌肠或冲洗皮肤。但对硫磷中毒时,只能用碱性液洗胃,禁用高锰酸钾溶液洗胃。犬、猫经上述处置后,再投服活性炭、硫酸钠或人工盐,以吸附毒素和导液。
(3)轻度中毒的犬、猫可选用硫酸阿托品、碘解磷定、氯解磷定,均为皮下注射0.2mg/kg体重。中度和重度中毒的犬、猫,静注硫酸阿托品0.2~0.5mg/kg体重,半小时后仍未见停止流涎、瞳孔散大、病情好转等“阿托品化”症候时,应改为皮下注射或肌肉注射本品,并可重复用药,继续观察,待出现明显“阿托品化”症候后,减少给药次数和用量(0.1~0.2mg/kg体重)。如在应用阿托品治疗时,配合应用碘解磷定、氯鲜磷定、双复磷、双解磷等,疗效更佳。对重度中毒的犬、猫,各药均可按20mg/kg体重的用量,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稀释后缓慢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每2~3小时给药1次。症状缓解后酌情减量,每12小时给药1次或停药。本类药物忌与碱性药物配伍。
(4)对症支持疗法: 为加强肝脏解毒和调节水盐代谢平衡,适量静注葡萄糖液或糖盐水,并加维生素C; 发生肺水肿时,应静注高渗葡萄糖液; 根据病情还可给予抗生素、镇静剂、强心剂、呼吸兴奋剂、连翘败毒散等。但禁用洋地黄、肾上腺素、吗啡等药物。
[预防] 加强有机磷农药的保管和使用,及时消毁用过的包装物;勿使犬、猫接触含有机磷农药和兽药;禁止在喷洒农药区域训犬或散放犬、猫;应用本类药物治疗犬、猫疾病时,应注意药物的剂量、浓度和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