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6569-1996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1996-10-03发布1997-02-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产品一般的消毒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可疑污染畜禽病微生物的上述产品及其包装物。野生动物、经济动物的同类产品参照本标准执行。
2.还氧乙烷熏蒸消毒法
2.1适用对象
可疑被炭疽杆菌、口蹄疫、沙门氏菌、布鲁氏菌污染的干皮张、毛、羽和绒。
2.2方法
2.2.1将皮捆或毛包,羽、绒包有序地堆放人消毒容器(塑料薄膜篷或大型金属消毒罐)中,码成垛形,但高度不超过2M,各行之间保持适当距离,以利于气体穿透和人员操作。
2.2.2将装于布袋内的枯草芽胞菌4001株(简称“4001”,每片含菌1000万个)染菌片或化学指示袋(溴酚蓝指示)放入消毒容器不同位置的皮毛捆深部,同时安放入输药管道,并检查袋壁有无破损或裂缝,然后封口。
2.2.3测量待消毒物体积,计算环氧乙烷用量。
2.2.4按0.4~0.7kg/m3通入还氧乙烷气体,消毒48h。此时应保持消毒室外温度25℃~40℃,相对湿度为30%~50%。
2.2.5消毒结束后,打开封口,将蓬口撑起通风1h。
2.2.6取出“4001”染菌片,放入营养肉汤,37℃下培养24h,观察有无细菌生长;或观察化学批示袋是否由无色变为紫色。若无细菌生长或批示袋变为紫色,证明消毒效果良好。
3.甲醛水溶液(福尔马林)熏蒸消毒法
3.1适用对象
可疑污染一般病原微生物的干皮张、毛、羽和绒。
3.2方法
同2.2条,但其消毒室总容积不超过10m3,消毒室温度在50℃左右,湿度调节在70%~90%,按加热蒸发甲醛溶液80~300ml/m3的量通入甲醛气体,消毒24h。
4.60Co辐射消毒法
适用于可以污染任何病原微生物的珍贵皮毛的消毒,剂量为250red(拉德)。
5.过氧乙酸浸泡消毒法
5.1可疑污染任何病原微生物的畜禽的新鲜皮、盐湿皮,毛、羽、绒和骨、蹄、角。
5.2方法
5.2.1新鲜配制2%和0.3%过氧乙酸溶液。
5.2.2将待消毒的皮、毛、羽、绒浸入2%溶液中;骨、蹄、角浸入0.3%溶液中浸泡30min,溶液须高于物品面10cm。
5.2.3捞出,用水冲洗后晾干。
6.高压蒸煮消毒法
用于可疑污染炭疽、口蹄疫病毒、沙门氏菌、布鲁氏菌的骨、蹄、角。
将骨、蹄、角放人高压锅内,蒸煮至骨脱胶或脱脂时止。
7.甲醛水溶液浸泡消毒法
用于可疑污染一般病原微生物的骨、蹄和角。
新鲜配制1%甲醛溶液,然后将骨、蹄、角放入该溶液中浸泡30h,捞出,用水冲洗干净后晾干。
8.过氧乙酸或煤酚皂(小苏儿)溶液喷洒消毒法
用于未消毒的骨、蹄、角的外包装或其他外包装。
用新鲜配制的0.3%过氧乙酸溶液或3%煤酚皂溶液喷洒消毒,用量为0.5L/m2。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动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农业部动物检疫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主要起草人仰惠芬、杨承谕、郑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