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报告和诊断
饲养、生产、经营、屠宰、加工、运输家畜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动物防疫机构或乡镇畜牧兽医站。特别是可疑为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鸡新城疫等烈性传染病时,一定要迅速上报,并通知邻近单位及有关部门注意预防工作。接到报告后,兽医主管部门要及时派人到现场协助诊断和紧急处理,根据具体情况逐级上报。
当动物突然死亡或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通知兽医人员。在兽医人员尚未到达现场或尚未作出诊断之前,应采取下列措施:将疑似传染病病畜进行隔离,派专人看管;对病畜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完整保留病畜尸体,不得乱抛乱扔,不得转运,不许屠宰,不准上市。
动物传染病发生后,及时而正确的诊断是防治工作的关键。正确的诊断,应该全面系统掌握各方面的材料、信息、数据和检测结果。家畜传染病的诊断方法很多,包括临床诊断和实验室诊断。但在实际工作中特别强调综合诊断,注意各种诊断方法的配合使用、各种诊断结果的综合分析,最后做出确诊。
(二)免疫接种
1. 基本概念
(1)疫苗:是指用于人工主动免疫的生物制剂,包括用细菌、支原体、螺旋体和衣原体等制成的菌苗,用病毒制成的疫苗和用细菌外毒素制成的类毒素。
(2)免疫接种:是指用人工方法将疫苗引入动物体内,刺激机体产生特异性免疫力,使该动物对某种病原体由易感转变为不易感的一种疫病预防措施。根据免疫接种进行的时机不同,可将其分为预防接种和紧急接种2大类。
①预防接种。是在某些传染病的常发地区,或有某些传染病潜在的地区,或经常受到某些传染病威胁的地区,为了防患于未然,平时有计划地给健康畜群进行免疫,称为预防接种。
② 紧急免疫。是指在发生传染病时,为了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对疫区和受威胁区尚未发病的畜禽进行的应急性免疫接种。
在紧急接种时,必须对所有受威胁的家畜逐头进行详细观察和检查,只能对健康家畜进行紧急接种。对病畜及可能已受感染而处于潜伏期的家畜,必须立即隔离,不能免疫。由于在外表正常的家畜中可能混有一部分潜伏期患畜,这一部分患畜在接种疫苗后不能获得保护,反而会促使其更快发病或死亡,因此在紧急接种后的短期内,畜群中发病动物的数量有可能增多,但由于这些急性传染病的潜伏期较短,而疫苗接种后大多数未感染动物很快就能产生抵抗力,因此发病率不久即可下降,最终使疫情很快停息。某些流行性强大的传染病如禽流感和口蹄疫等,对受威胁区进行紧急接种,其目的是建立免疫带以包围疫区,防止其扩散蔓延。但这必须与疫区的封锁、隔离、消毒等综合措施相配合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免疫程序是指根据一定地区、养殖场或特定动物群体内传染病的流行状况、动物健康状况和不同疫苗特性,为特定动物群制订的接种计划,包括接种疫苗的类型、顺序、时间、次数、方法、时间间隔等规程和次序。不同的传染病其免疫程序也不相同。例如,鸡马立克氏病免疫一次即可,而鸡新城疫则要用弱毒活疫苗和灭活苗免疫多次。每种传染病的免疫程序组合在一起就构成了综合免疫程序。每种传染病的免疫程序之间都有密切联系,某种程序的改变往往会影响到其他传染病的免疫程序。因此,制订免疫程序应该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同时定期进行免疫监测,据此来指导、调整免疫程序。
被动免疫是指将免疫血清或自然发病后康复动物的血清人工输入未免疫的动物,使其获得对某种病原的抵抗力。例如,抗鸡传染性法氏囊病毒血清可防治鸡传染性法氏囊病等。采用人工注射免疫血清可使抗体立即发挥作用,无诱导期,但维持时间短,一般1~4周。
2. 免疫接种的方法 根据所用生物制剂的品种不同,可采用皮下、皮内、肌肉注射或皮肤刺种、点眼、滴鼻、喷雾、口服等不同的接种方法。接种后经一定时间(数天至3周),可获得数月至1年以上的免疫力。
(三)检疫
检疫是指利用各种方法对动物及其产品、物品进行疫病或病原体或抗体检查。目的是查出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病传播。
动物检疫是遵照国家法律、运用强制性手段和科学的方法预防和阻断动物疾病的发生或从一个地区向另一个地区间传播的日常性工作。检疫的对象包括各种家畜、家禽、皮毛兽、实验动物、野生动物、观赏及演艺动物和蜜蜂、鱼苗、鱼种、胚胎等,动物产品包括生皮张、生毛类、生肉、种蛋、精液、鱼粉、兽骨、蹄角等,运载工具包括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车船、飞机、包装、铺垫材料、饲养工具和饲料等。动物检疫可分为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和国境(口岸)检疫。
(四)隔离
将不同健康状态的动物严格分离、隔开,完全、彻底切断其间的来往接触,以防疫病的传播、蔓延即为隔离。隔离是为了控制传染源,是防治传染病的重要措施之一。隔离有2种情况:一种是正常情况下对新引进动物的隔离,其目的是观察这些动物是否健康,以防把感染动物引入新的地区或动物群体,造成疫病传播和流行。另一种是在发生传染病时实施的隔离,是将病畜、可疑病畜与假定健康家畜隔离开。通过隔离病畜防止家畜继续受到传染,以便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就地扑灭。根据诊断结果,可将全部受检家畜分为病畜、可疑感染家畜和假定健康家畜等3类,以便分别对待。
1. 病畜 病畜数量较多,可集中隔离在原来的畜舍里。特别注意严格消毒,加强卫生消毒工作,须有专人看管和及时进行治疗。隔离场所禁止闲杂人员出入和接近。工作人员出入应严格消毒。隔离区内的用具、饲料、粪便等,未经彻底消毒,不得运出,没有治疗价值的或不得治疗的家畜,由兽医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2. 可疑感染家畜 未发现任何症状,但与病畜及其污染的环境有过明显接触的家畜,如同群、同槽、同牧、使用共同的水源、用具等。这类家畜应在消毒后另选地方将其隔离、看管,限制其活动,严加观察,出现症状的则按病畜处理。有条件时应立即进行紧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治疗。隔离观察时间的长短,根据该种传染病的潜伏期长短而定,经一定时间不发病者,可取消其限制。
3. 假定健康家畜 除上述2类动物外,疫区内其他易感家畜都属于假定健康家畜。此类家畜应与上述2类严格隔离饲养,加强防疫消毒和相应的保护措施,立即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散喂养或转移至偏僻牧地。
(五)封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当确诊为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一类传染病或当地新发现的家畜传染病时,兽医人员应立即报请当地动物防疫机构,划定疫区范围,进行封锁。封锁应坚持“早、快、严”的原则,即封锁应在流行早期,行动果断、快速,封锁严密,按照各种病的防治技术规范划定封锁范围。以高致病性禽流感为例,具体措施如下:
1. 疫点应采取的措施 ①扑杀所有禽只,并对所有病死禽、被扑杀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②对禽类排泄物、受污染的饲料、草料、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③被污染的物品、用具、圈舍、场地必须进行彻底消毒。
2. 疫区(疫点为中心3~5 km范围内)应采取的措施 ①疫区周围设立警戒标志,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立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必要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临时监督检查站,对禽类进行监督检查。② 扑杀疫区内所有家禽。③ 关闭禽类产品交易,禁止易感活禽进出和易感禽类产品运出。④对禽类排泄物、受污染的饲料、草料、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⑤ 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圈舍、场地必须进行彻底消毒。⑥根据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
3. 受威胁区(疫区外5~10 km范围 内)应采取的措施 其范围应根据疾病的性质、疫区周围的山川、河流、交通等具体情况而定。应采取的措施包括:① 对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应及时进行预防接种,以建立免疫带。② 对禽类进行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4. 解除封锁 疫区内(包括疫点)所有禽类及其产品按照规定处理后,经过一定时期监测未再出现新的传染源时,经彻底清扫和终末消毒,由检查验收合格后,经原发布封锁令的政府发布解除封锁令,并通报毗邻地区和有关部门。
(六)消毒、杀虫、灭鼠
1. 消毒
(1)基本概念:利用物理、化学或生物学方法杀灭或清除外界环境中的病原体,从而切断其传播途径、防止疫病的流行叫做消毒。消毒目的就是消灭被传染源散播于外界环境中的病原体,以切断传播途径,阻止疫病继续蔓延。根据消毒的目的,可分为预防性消毒、临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2)消毒方法:
①机械性清除。用机械的方法如清扫、洗刷、通风等清除病原体。机械性清除不但可以除去环境中85%的病原体,而且由于去除了各种有机物对病原体的保护作用,从而可使随后的化学消毒剂对病原体发挥更好的杀灭作用。
②物理消毒法。即利用日光、紫外线和干燥进行消毒。阳光对于牧场、草地、畜栏、用具和物品等有一定的消毒作用。
实际工作中,常用人工紫外线来进行空气消毒。紫外线只能对表面光滑的物体才有较好的消毒效果,空气中的尘埃能吸收很大部分紫外线,消毒时室内必须清洁。因紫外线对人体有一定的损害,人亦必须离开现场。但应用漫射紫外线则对人无害。对污染表面消毒时,灯距表面不超过1 m。灯管周围1. 5~2 m处为消毒有效范围。消毒时间为1~2小时。房舍消毒每10~15 m2。面积可设30 W灯管1个,最好每照2小时间歇1小时,然后再照,以免臭氧浓度过高。
高温是最彻底的消毒方法之一,包括火焰烧灼和烘烤、煮沸消毒和蒸汽消毒。对抵抗力强的病原体,如炭疽发生时,病畜的粪便、饲料残渣、垫料、污染的垃圾和其他价值不大的物品,以及病畜的尸体,均可用火焰加以焚烧。畜舍地面、墙壁可用喷射火焰消毒。金属制品也可用火焰烧灼和烘烤进行消毒。应用火焰消毒时必须注意房舍物品和周围环境的安全。各种金属、木质、玻璃用具、衣物等都可以进行煮沸消毒。有时也可使用蒸汽消毒。
③化学消毒法。化学消毒的效果决定于许多因素,例如病原体抵抗力的特点、所处环境的情况和性质、消毒时的温度、药物的浓度、作用时间长短等。在选择化学消毒剂时应考虑对该病原体的消毒力强、对人畜的毒性小、不损害被消毒的物体、易溶于水、在消毒的环境中比较稳定、不易失去消毒作用(如对蛋白质和钙盐的亲和力要小)、价廉易得和使用方便等。根据不同消毒药的特性,采取适宜的消毒方法对不同的消毒对象进行消毒。常用的消毒药有烧碱、石灰乳、漂白粉、二氯异氰尿酸钠、过氧乙酸、双链季胺盐、福尔马林等。
④生物热消毒法。主要用于污染的粪便、垃圾等的无害化处理。在粪便堆沤过程中,利用粪便中的微生物发酵产热,可使温度高达70℃以上。经过一段时间,可以杀死病原体(芽孢除外)、寄生虫卵等而达到消毒目的,同时又保持了粪便的良好肥效,但不适用于由产芽孢的病菌所致疫病(如炭疽、气肿疽等)的粪便消毒,这种粪便最好予以焚毁。
2. 杀虫 虻、蝇、蚊、蜱等节肢动物都是动物疫病的重要传播媒介。因此,杀灭这些媒介昆虫,在预防和扑灭动物疫病方面有重要的意义。常用的杀虫方法有物理杀虫法、生物杀虫法、药物杀虫法等。
3. 灭鼠 鼠类是多种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传播媒介和传染源,经其传播的传染病有炭疽、布氏杆菌病、结核病、口蹄疫、猪丹毒和巴氏杆菌病等,因此,灭鼠具有重要的意义。
(七)药物防治
1. 药物预防 药物预防是为了控制某些疫病而在畜群的饲料、饮水中加入某种安全的药物进行集体的化学预防,在一定时间内可以使受威胁的易感动物不受疫病的危害,这也是预防和控制家畜传染病的有效措施之一。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不少误区,主要有:
(1)添加药物种类过多:一些人认为药物是万能的,添加的种类越多越保险,因此无限制地增加预防药物的种类。这样不仅造成浪费,甚至造成中毒和药物残留,而且长期使用后,一旦发病,会找不到合适药物治疗。
(2)用药时间过长:有些养殖场饲料中一年到头药物不断。也有的饲料厂为显示其产品具有防病、促生长作用,在饲料中加药,造成饲养场的被动用药,致使动物用药时间过长。
(3)用药剂量过大:与治疗相比,一般预防用药剂量应减半,但有些场往往采用治疗剂量;加之饲料厂一般都在饲料中预先加入了抗生素,饲养场再加药物就等于重复用药,从而导致用药剂量过大。
(4)过早使用二线药物:预防用药应该使用一线药物即常规药物,如青霉素;只有在治疗时遇到耐药菌株的情况下才使用二线药物即新一代药物,如头孢类。但有的养殖场往往把二线药物作一线药物长期使用,一旦发病,最新的药物也无法控制。
(5)药物拌料或饮水不均匀:有些小型养殖场药物拌料或饮水不均匀,达不到预期效果,甚至引起个别动物中毒。
(6)过分依赖药物预防:养殖场都把预防疫病的希望寄托在疫苗和药物上,认为只要打了疫苗、用了药就会万事大吉,从而放松了饲养管理、卫生消毒等综合预防措施。这些给药物预防工作带来了诸多不良影响。
2. 药物预防的原则和方法 针对上述误区,实践中应坚持以下原则和方法:① 选择合适的药物。预防用药一般选用一线药物即可。特殊情况下,预防疾病的目标很明确时可选用特定药物,例如因季节变化而要预防猪气喘病时,可选用泰乐菌素或支原净。②严格掌握药物的种类、剂量和用法。预防用药种类不宜超过2种,剂量、用法应以说明书的用量和方法为依据。③ 掌握好用药时间和时机,做到定期、间断和灵活用药。在无疫情流行、动物健康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每个月定期只用一个疗程(5天左右)的预防药物即可。疫病发生时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用药时间或疗程。当天气变化、更换饲料、断奶、转群、长途运输、某些疫苗的免疫接种时,可随时或提前给予药物预防,以避免应激而诱发疫病。④穿梭用药,定期更换。一个动物群避免长期使用同一种药物,应定期更换、交叉使用几种药物。一般一种药物连续使用1年左右即可考虑更换。⑤ 经料给药时搅拌要均匀,特别是小型饲养场手工拌料更要注意,采取由少到多、逐级混合的搅拌方法比较可靠。经水给药,应让药物充分溶解。
3. 传染病病畜的治疗 有些传染病病畜是可以治疗的,有些传染病国家明确规定是不可以治疗的,必须采取扑杀、销毁等处置措施,如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对可以治疗的患病动物,在治疗时应遵循以下原则:①注意药物的适应证,合理使用,有的放矢;②掌握剂量,既要做到用药足量保证疗效,又要防止用药过量引起中毒;③疗程要足,避免一天一换药,否则药物在血液中达不到有效浓度,难以取得应有疗效;④对于抗菌药物应定期更换,以免产生耐药菌株;⑤既要注意联合用药,又要避免药物种类过多造成浪费或药物中毒,或药物间发生拮抗作用。
(1)针对病原体的疗法:一般可分为特异性疗法、抗生素疗法和化学疗法等。
①特异性疗法。应用针对某种传染病的高免血清、痊愈血清(或全血)、卵黄抗体等特异性生物制品进行治疗,因为这些制品只对某种特定的传染病有疗效,而对他种传染病无效,故称为特异性疗法。高免血清主要用于某些急性传染病的治疗,如小鹅瘟。一旦确诊,注射高免血清越早越好,剂量充足,但应防止过敏反应。
②抗生素疗法。抗生素为细菌性传染病的主要药物。合理应用抗生素,是发挥抗生素疗效的重要前提。应用不合理或滥用,一方面可能使敏感病原体对药物产生耐药性,另一方面可能对机体引起不良反应,甚至中毒。使用抗生素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掌握抗生素的适应证,选用适当药物。二是要考虑到用量、疗程、给药途径、不良反应、经济价值等问题。三是不要滥用,如常用的抗生素对病毒性传染病无效,如控制继发感染时可用,但在病毒性感染继续加剧的情况下,对病畜也是无益而有害的。动物屠宰都有休药期规定,否则这些药物在畜产品中的残留会对人类产生危害。四是应按照药理学理论,并结合临床经验严格控制抗生素的联合应用。不适当的联合使用(如土霉素与链霉素合用)常产生对抗作用。
③化学疗法。治疗家畜传染病最常用的化学药物有:磺胺类药物、抗菌增效剂、喹诺酮类(诺氟沙星、环丙沙星等)和中药抗菌药(黄连素、大蒜素等)等。
④抗病毒药物。这类药物近年来有所发展,但仍远较抗菌药物为少,毒性一般也较大。主要包括病毒唑、黄芪多糖、板蓝根、干扰素等。
(2)针对动物机体的疗法:在动物传染病的治疗工作中,既要帮助机体消灭或抑制病原体,消除其致病作用,又要帮助机体增强自身抵抗力,调整、恢复生理机能,促使机体战胜疫病,恢复健康。因此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加强护理。护理是治疗工作的基础。传染病病畜的治疗应在严格隔离的畜舍中进行;冬季应防寒保暖,夏季避暑降温。隔离舍必须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并有单独的畜栏,防止病畜彼此接触。应保持安静、干爽清洁,并经常进行消毒,严禁闲人入内。应供给病畜充分的饮水,因高热病畜经常需要喝水;每一病畜应单独有一水桶或水盆,每天更换清洁的饮水。给以新鲜而易消化的高质量饲料,少喂勤添,必要时可人工灌服。根据需要,亦可注射葡萄糖、维生素或其他营养性物质以维持其生命。
②对症治疗。在传染病治疗中,为了减缓或消除某些严重的症状、调节和恢复机体的生理机能而进行的内外科疗法,均称为对症疗法。如使用退热、止痛、止血、镇静、防止酸中毒和碱中毒、调节电解质平衡等药物以及某些急救手术和局部治疗等,都属于对症疗法的范畴。
③针对群体的治疗。目前集约化饲养规模日益扩大,在大的饲养场传染病的危害更为严重。除对患畜进行护理和对症疗法之外,主要是针对整个群体的紧急预防性治疗。除使用药物外,还需紧急注射疫(菌)苗、血清等。
(八)病死动物的处理
病死动物含大量病原体,是引发动物疫病的重要传染源。对病死动物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有利于防止病原扩散,防止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常用深埋法、焚烧法、发酵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