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瘟俗称烂肠瘟,美国称猪霍乱、英国称为猪热病,是由猪瘟病毒引起猪的急性、热性、败血性和高度接触性传染病。根据临诊症状可分为最急性、急性、亚急性、慢性、温和性、繁殖障碍性、神经型7种。最急性型特征是发病急,高热稽留和全身性小点出血,脾梗死; 急性型呈败血性变化,实质器官出血、坏死; 亚急性和慢性型不但有不同程度的败血性变化,且还发生纤维素性、坏死性肠炎; 繁殖障碍型、温和型、神经型引起母猪带毒综合征,导致孕猪流产、早产,产死胎、木乃伊胎、弱仔或新生仔猪先天性头部震颤和四肢颤抖等。本病是猪的一种重要传染病,OIE将其列入A类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目前,本病在亚洲、非洲、中南美洲仍然不断发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及欧洲若干国家已经消灭,但在欧洲某些国家近10年来仍有再次发病的报道。
【病原学】 猪瘟病毒 (Classical swine fever virus,CSFV; 美国称为Hog cholera virus,HCV) 属于黄病毒科 (Flaviviridae) 瘟病毒属 (Pestivirus),是世界范围内最重要的猪病病毒。基因组为单链正股RNA,病毒粒子呈球形,直径为38~50 nm,具有脂蛋白囊膜和20面体立体对称的核衣壳。目前认为猪瘟病毒仅有一个血清型,但病毒株的毒力有强、中、弱之分。猪瘟病毒与牛病毒性腹泻/黏膜病病毒 (BVDV) 的基因组序列有高度的同源性,抗原关系密切,既有血清学交叉反应,又有交叉保护作用,猪能自然感染这种病毒。用BVDV抗血清与猪瘟病毒株作中和试验,可将猪瘟病毒分为H群 (强毒株) 和B群 (弱毒株)。猪瘟野毒株的毒力变化很大,H群不能被BVDV抗血清中和,可引发急性发病和高病死率; B群能被BVDV抗血清中和,一般引起亚急性或慢性传染。
猪瘟病毒分布于病猪全身各体液和各种组织内,以淋巴结、脾和血液含量最高,每克含数百万个猪最小感染量。病猪的尿、粪便等排泄物和分泌物都含有大量病毒,发热期含病毒量最高。
猪瘟病毒对环境的抵抗力不强,温度越高越敏感,但存活的时间取决于含毒的介质。正常条件下,76℃经1h可使病毒失去感染力; 在干燥条件下,病毒容易死亡,被污染的环境在干燥和阳光直射的条件下,经1~4周可失去传染性。猪瘟病毒在冷藏猪肉中可存活几个月,在冰冻猪肉中存活时间可达数年之久,在浓度高达17.4%的盐腌制猪腿肉中尚能存活102天,这些具有重要的流行病学意义。对乙醚、氯仿、β-丙烯内酯和碱性消毒药物敏感,如1%~2%氢氧化钠、生石灰等; 1%的福尔马林、碳酸钠 (4%无水或10%结晶碳酸钠+0.1%去污剂)、离子和无离子去污剂等能将其灭活。
【流行病学】
1.易感动物 本病在自然条件下只感染猪。不同品种、年龄、性别的猪均可感染发病。
2.传染源 病猪和隐性感染的带毒猪为主要传染源。猪感染猪瘟病毒后1~2天,未出现临诊症状前即可向外界排毒; 病猪痊愈后仍可带毒和排毒5~6周; 病猪的排泄物、分泌物和屠宰时的血、肉、内脏和废料、废水都含有大量病毒; 被猪瘟病毒污染的饲料、饮水、用具、物品、人员、环境等也是传染源。随意抛弃病死猪的肉尸、脏器或者病猪、隐性感染猪及其产品处理不当均可传播本病。带毒母猪产出的仔猪可持续排毒,也可成为传染源。猪场内的蚯蚓和猪体内的肺丝虫是自然界的保毒者,应引起重视。
3.传播途径 猪瘟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方式传播,一般经消化道传染,也可经呼吸道、眼结膜感染或通过损伤的皮肤、阉割时的创口感染。非易感动物和人可能是病毒的机械传递者。
妊娠母猪感染猪瘟后,病毒可经胎盘垂直感染胎儿,产出弱仔、死胎、木乃伊胎等,分娩时排出大量病毒。如果这种先天感染的仔猪在出生时正常并存活几个月,它们便成为病毒散布的持续感染来源,这种持续的先天性感染对猪瘟的流行病学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试验证明,母猪在妊娠40日龄感染则发生死胎、木乃伊胎和流产; 70日龄感染者所生的仔猪45%带毒,出生后出现先天性震颤,多于1周左右死亡; 90日龄感染者所生的仔猪可存活2~11个月,此种猪无明显症状但终身带毒、排毒,为猪瘟病毒的主要贮存宿主,有这些猪的存在即可形成猪瘟常发地区或猪场。
4.流行因素及形式 本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一般以深秋、冬季、早春较为严重。急性暴发时,先是几头猪发病,突然死亡。继而病猪数量不断增加,多数呈急性经过并死亡,3周后逐渐趋于低潮,病猪多呈亚急性或慢性,如无继发感染,少数慢性病猪在1个月左右恢复或死亡,流行终止。
近年来猪瘟流行发生了变化,出现非典型猪瘟、温和型猪瘟,均以散发性流行。发病特点不突出,临诊症状较轻或不明显,病死率低,无特征性病理变化,必须依赖实验室诊断才能确诊。
【临诊症状】 本病的潜伏期一般5~7天,最短2天,长的21天。根据病程长短和临诊症状可分为最急性型、急性型、亚急性型、慢性型、繁殖障碍型、温和型和神经型。
1.最急性型 多见于流行初期,主要表现为突然发病,高热稽留,体温可达41℃以上,全身痉挛,四肢抽搐,皮肤和可视黏膜发绀、有出血点,倒卧地上很快死亡,病程1~5天。
2.急性型 体温升高到41~42℃,稽留不退; 精神沉郁,行动缓慢、低头垂尾、嗜睡、发抖,行走时拱背、不食。病猪早期有急性结膜炎,眼结膜潮红,眼角有多量脓性分泌物,甚至使眼睑粘连; 口腔黏膜发绀、有出血点。公猪包皮内积尿,用手可挤出浑浊恶臭尿液。病初出现便秘,排出球状并带有血丝或伪膜的粪球,随病程的发展呈现腹泻或腹泻便秘交替出现。皮肤初期潮红充血,随后在耳、颈、腹部、四肢内侧出现出血点和出血斑 (见彩图7、彩图8)。濒死前,体温降至常温以下,病程一般1~2周。
3.亚急性型 症状与急性型相似,但较缓和,病程一般3~4周。不死亡者常转为慢性型。
4.慢性型 主要表现消瘦,全身衰弱,体温时高时低,便秘腹泻交替,被毛枯燥,行走无力,食欲不佳,贫血。有的病猪在耳端、尾尖及四肢皮肤上有紫斑或坏死痂,病程一个月以上。病猪很难恢复,不死者长期发育不良,形成僵猪。
5.繁殖障碍型 (母猪带毒综合征) 有的孕猪感染后可不发病但长期带毒,并能通过胎盘传给胎儿。有的孕猪出现流产、早产,产死胎、木乃伊胎、弱仔或新生仔猪先天性头部、四肢颤抖,一般数天后死亡,存活的仔猪可出现长期病毒血症。
6.温和型 症状较轻且不典型,有的耳部皮肤坏死,俗称干耳朵; 有的尾部坏死,俗称干尾巴; 有的四肢末端坏死,俗称紫斑蹄。病猪发育停滞,后期四肢瘫痪,不能站立,部分病猪跗关节肿大。病程一般半个月以上,有的经2~3个月后才能逐渐康复。
7.神经型 多见于幼猪。病猪表现为全身痉挛或不能站立,或盲目奔跑,或倒地痉挛,常在短期内死亡。
【病理变化】 根据病程长短和继发感染情况,病理变化有所不同。
1.最急性型 多无明显病理变化,一般仅见到黏膜、浆膜和内脏有少数点状出血,淋巴结轻度肿胀和出血。
2.急性型 主要表现为典型的败血症病变,全身皮肤、浆膜和内脏实质器官有不同程度的出血变化,以淋巴结、肾脏、膀胱、喉头、会厌软骨和大肠黏膜的出血最为常见 (见彩图9、彩图10、彩图11)。皮肤出血主要见于耳根、腹下和四肢内侧。心肌、肺脏、输尿管等处有数量不等的出血点或出血斑(见彩图12、彩图13、彩图14)。两侧扁桃体坏死。
全身淋巴结肿大、多汁、充血和出血,呈暗红色,切面呈弥漫性出血或周边出血,中心部保持有灰白色区域,呈红白相间的大理石状花纹; 脾不肿大,色泽基本正常,边缘及尖端有大小不一、紫红色、隆起的出血性或贫血性梗死灶,呈结节状 (见彩图15)。这是猪瘟最有诊断意义的病变。
肾脏色泽变淡,呈土黄色,皮质部有针尖大到小米粒大数量不等的出血点 (见彩图16),少者数个,多者密布,髓质出血比较少见,仔猪先天感染表现“有沟肾” (见彩图17)。
胃浆膜、黏膜出血 (见彩图18),小肠有卡他性炎症,回肠、盲肠 (特别是回盲瓣处) 和结肠常有特征性的坏死、溃烂、形成纽扣状溃疡 (见彩图19)。
膀胱出血明显,膀胱黏膜上密布有针头大小的出血点 (见彩图20)。
3.亚急性型 全身出血性症状较急性型轻,但坏死性肠炎和肺炎变化明显。
4.慢性型 主要变化为坏死性肠炎,全身出血变化不明显。特征性病变是在盲肠、回盲口及结肠黏膜上形成纽扣状溃疡,呈同心轮层状纤维素性坏死,黑褐色突出于肠黏膜表面。肋骨病变也很常见,表现为突然钙化,从肋骨、肋软骨联合到肋骨近端有半硬的骨结构形成的明显横切线。
繁殖障碍型、温和型和神经型的剖检病变特征性不明显。
【诊断】 典型的急性猪瘟暴发可根据流行特点、临诊症状和剖检病变做出相当准确的诊断。在开始出现临诊病猪1~2周后,疾病迅速传播到群内各种年龄的未免疫猪,病死率很高;病猪常有白细胞减少,剖检时可见淋巴结、肾脏和其他器官出血,脾脏梗死等,这些都是猪瘟的特征病变。
急性猪瘟易与非洲猪瘟、蓝耳病、败血型副伤寒、猪丹毒、链球菌病、猪肺疫、弓形虫病等混淆,应进行鉴别诊断。这些病在症状和病变方面虽与急性猪瘟有相似之处,但有其各自的特征,而且在病原、流行特点以及药物治疗效果上与猪瘟完全不同,一般情况下不难鉴别。
与急性猪瘟不同,亚急性型、慢性型、繁殖障碍型、温和型和神经型,因临诊症状和病变存在很大差异,做出临床诊断比较困难。临诊症状通常温和,呈间歇性,或感染数月而不被觉察,而且这种持续感染猪在猪群中可能仅有几头,猪群也可能同时有其他传染性病原体感染,这时必须采用实验室诊断。
猪瘟的实验室诊断可分为病毒分离、检查抗原和特异抗体。
在国际贸易中,指定诊断方法为过氧化物酶联中和试验 (NPLA)、荧光抗体病毒中和试验 (FAVN)、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无替代诊断方法。
病料样品采集:病毒分离、鉴定应采集扁桃体(首选样品)、淋巴结 (咽、肠系膜)、脾、肾、远端回肠、抗凝全血 (最好用EDTA抗凝),冷藏保存 (不能冻结)尽快送检; 血清学试验应采集发病猪及同群猪、康复猪的血清样品。
我国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直接荧光抗体 (FA)试验 冷冻切片作FA试验是最常用的检查猪瘟病毒抗原的方法,扁桃体是首选病料,其次是脾、肾和回肠远端。应当把新鲜样品放在冰中冷藏,并在不加任何保护剂的情况下送到诊断实验室,2~3h即可确诊,检出率为90%左右。该方法简单、快速、可靠,很多国家将它作为执行消灭猪瘟规划的法定诊断方法。
2.病毒分离与增殖试验 有反转录聚合酶链式反应 (RT—PCR) 和非转录区域cDNA直接DNA序列分析,可用于分离病毒和扩增病毒数量以提高检验的敏感性。
3.血清中和试验 由可疑脏器分离病毒,结果常不满意,特别是在非典型和慢性病例,因为病毒含量少,且因经常存在抗体,病毒有被抗体中和的可能。血清中和试验可以测出动物体内的抗体,但因推广应用弱毒疫苗,猪群中的猪瘟抗体滴度普遍较高,所以应进行双份血清检查 (前后相差14天以上),才能确定抗体滴度增高与现状的关系。目前最常用的血清中和试验方法是免疫荧光中和试验,即用定量病毒加不同稀释度的被检血清进行试验。同时以SPF猪血清作阴性对照,以高免血清作阳性对照。所有血清均需56℃灭活30 min。
4.猪瘟单克隆抗体纯化酶联免疫吸附试验 本试验使用猪瘟弱毒单抗纯化酶联抗原和猪瘟强毒单抗纯化酶联抗原,检测经猪瘟弱毒疫苗免疫后产生的抗体和感染猪瘟强毒后产生的抗体。
5.猪瘟DoT—ELISA试验 本试验目前有商品诊断试剂盒,主要用于检测猪瘟血清抗体,操作简便、反应快速准确、敏感性高。
6.动物接种试验 如兔体交叉免疫试验、本动物接种试验等,对猪瘟诊断确实可靠,但所需时间过长。
7.正向间接血凝试验 本方法操作简单,要求条件不高,便于基层推广应用,敏感性和特异性都较好,一般认为间接血凝的抗体水平在1:16以上者能抵抗强毒攻击。
此外,还有免疫酶染色试验、反向间接血凝试验等。
【防控措施】
1.预防措施 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综合性防控措施。
(1) 免疫接种 这是当前防控猪瘟的主要手段。一般情况下,用细胞苗免疫时,仔猪25日龄左右进行第1次免疫接种,60日龄再进行第2次免疫接种。猪瘟流行严重的猪场可采取超前免疫的办法,即在仔猪刚出生后未吃初乳前,接种猪瘟疫苗1~2头份,注苗1~2 h后再自由哺乳,于70日龄进行第2次免疫。实施超前免疫时,母猪分娩过程中必须有专人守护,随生随免,吃到初乳后再免疫接种将失去效果。超前免疫个别仔猪会出现过敏反应 (全身出现青紫色,呼吸急速,呕吐,站立不稳,随后倒地,呈昏迷状态),可注射地塞米松磷酸钠液或苯海拉明、肾上腺素等进行抢救。
在上述免疫的基础上,种猪每半年加强免疫一次,种母猪应于配种前25天免疫一次,使之产生坚强的免疫力,避免妊娠期间感染猪瘟。
为确保免疫效果,可适当加大免疫剂量或改猪瘟细胞苗为兔化猪瘟组织苗。根据多数学者和实践中应用的情况,适当提高免疫剂量可提高抗体水平。以下剂量供参考:
种猪4~5头份,仔猪2~3头份,仔猪母源抗体在1:32以上时 (25日龄左右) 4头份较好。
曾经出现免疫失败的猪场,尤其是有繁殖障碍型、温和型和神经型猪瘟存在的情况下,可选用猪瘟脾淋组织苗进行免疫,效果较好。
(2) 开展免疫监测 有条件的猪场应开展免疫监测 (可用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或间接血凝试验),根据母源抗体水平或残留抗体水平,适时免疫。并于每次免疫接种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凡是接种后抗体水平不合格的猪,再免疫一次,仍不合格者属免疫耐受猪,应坚决淘汰。
(3)及时淘汰隐性感染带毒猪 应用直接免疫荧光抗体试验检测种猪群,只要检查出阳性带毒猪,坚决扑杀,进行无害化处理,消灭传染源,降低垂直传播的危险,建立一个健康状态良好的种猪群。
(4)加强检疫,防止引入病猪 实行自繁自养,尽可能不从外地引进新猪。必须由外地引进猪时,应到无病地区选购,并做好免疫接种; 回场后,应隔离观察2~3周,并应用免疫荧光抗体试验或酶标免疫组织抗原定位法检疫。确认健康无病,方可混群饲养。
(5)建立“全进全出” 的管理制度,消除连续感染、交叉感染。
(6) 做好猪场、猪舍的隔离、卫生、消毒工作 禁止场外人员、车辆、物品等进入生产区,必须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应经严格消毒,更换工作衣、鞋后方可进入; 进入生产区的车辆、物品也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生产区工作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 各猪舍用具要固定,不可混用; 生产区、猪舍要经常清扫、消毒,认真做好驱虫、灭鼠工作。
(7) 加强市场、运输检疫 控制传染源流动,防止传播猪瘟。
(8) 科学饲养管理 提高机体抵抗力。
2.扑灭措施 发生猪瘟的地区或猪场,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的规定采取紧急、强制性的控制和扑灭措施。
发现疫情,应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包括发病猪数、死亡数、发病地点及范围、临诊症状和实验室检验结果,并逐级上报至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由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由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行封锁,控制疫区内猪及其产品的流动。
扑杀病猪及同群猪,并无害化处理。严格消毒场地、猪舍、用具,污水、污物要严格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对疫区、受威胁区的健康猪一律采用猪瘟疫苗进行紧急免疫接种。详细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疫区以及周边地区进行监督。最后1头病猪死亡或扑杀后,经过1个潜伏期的观察,并经彻底消毒,可报请原发布封锁令的政府解除封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