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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结核病防治技术规范*

    来源:辈宠网

牛结核病 (Bovine tuberculosis) 主要是由牛型结核分枝杆菌 (Mycobacterium bovis) 引起的一种人兽共患的慢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OIE)将其列为B类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

为了预防、控制和净化牛结核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牛结核病的诊断、疫情报告、疫情处理、防治措施、控制和净化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牛的饲养、经营和牛产品的生产、经营,以及从事动物防疫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2 诊断

本病依据流行病学、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可做出初步诊断。确诊需进一步做病原分离鉴定或免疫学诊断。

2.1 流行特点

本病奶牛最易感,其次为水牛、黄牛、牦牛。人也可感染。结核病病牛是本病的主要传染源。牛型结核分枝杆菌随鼻汁、痰液、粪便和乳汁等排出体外,健康牛可通过被污染的空气、饲料、饮水等经呼吸道、消化道等途径感染。

2.2 临床症状

潜伏期一般为10~45天,有的可长达数月或数年。

通常呈慢性经过。临床以肺结核、乳房结核和肠结核最为常见。

肺结核: 以长期顽固性干咳为特征,且以清晨最为明显。患畜容易疲劳,逐渐消瘦,病情严重者可见呼吸困难。

乳房结核: 一般先是乳房淋巴结肿大,继而后方乳腺区发生局限性或弥漫性硬结,硬结无热无痛,表面凹凸不平。泌乳量下降,乳汁变稀,严重时乳腺萎缩,泌乳停止。

肠结核: 消瘦,持续下痢与便秘交替出现,粪便常带血或脓汁。

2.3 病理变化

在肺脏、乳房和胃肠黏膜等处形成特异性白色或黄白色结节。结节大小不一,切面干酪样坏死或钙化,有时坏死组织溶解和软化,排出后形成空洞。胸膜和肺膜可发生密集的结核结节,形如珍珠状。

2.4 实验室诊断

2.4.1 病原分离鉴定

采集病牛的病灶、痰、尿、粪便、乳及其它分泌物样品,作抹片或集菌处理(见附件) 后抹片,用抗酸染色法染色镜检,并进行病原分离培养和动物接种等试验。

2.4.2 免疫学试验

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 (提纯蛋白衍生物) 皮内变态反应试验 (即牛提纯结核菌素皮内变态反应试验) (见GB/T 18646)。

2.5 结果判定

凡分离出牛型结核分枝杆菌或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皮内变态反应试验阳性的牛,均判为结核病牛。

3 疫情报告

3.1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患有本病或者疑似本病的动物,都应当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3.2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按 《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4 疫情处理

4.1 发现疑似结核病病畜后,畜主应立即将其隔离,并限制其移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及时派员到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症状检查、病理解剖、病料采集、实验室诊断等工作,根据诊断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4.2 确诊牛结核病患畜后,必须按下列要求处理:

4.2.1 扑杀病牛和阳性牛。

4.2.2 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疫点 指病畜所在的栋舍、户或其它有关屠宰场 (点)、经营单位。

疫区 指病畜所在的饲养场、自然村的范围区域。在疫区划分时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和天然屏障 (如河流、山脉等)。

受威胁区 指与疫区相毗邻的饲养场、自然村的范围区域。

4.2.3 隔离、封锁

零星散发时,可采用圈养和固定草场放牧方式,对病畜的同群畜实施隔离。隔离所用草场,应远离交通要道、居民点或人畜密集的地区,场地周围最好有自然屏障或人工栅栏。

当一个自然村、饲养场结核病阳性率在3%以上或病牛10头以上时,应对疫区实施封锁,禁止病牛和疑似病牛、易感动物及其产品调出; 对易感动物实行圈养或指定地点饲养,役用动物限制在疫区内使役。

4.2.4 无害化处理

病死和扑杀的病畜,要按照GB 16548—1996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无害化处理。

4.2.5 紧急监测

用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皮内变态反应试验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全部牛进行紧急监测。

4.2.6 消毒

对病畜和阳性畜污染的场所、用具、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饲养场的金属设施、设备可采取火焰、熏蒸等方式消毒; 养畜场的圈舍、场地、车辆等,可选用2%烧碱等有效消毒药消毒;饲养场的饲料、垫料可采取深埋发酵处理或焚烧处理; 粪便采取堆积密封发酵方式,以及其它相应的有效消毒方式。

4.2.7 封锁的解除

封锁的疫区内最后一头病畜及阳性畜被扑杀,经无害化处理后,对疫区内监测45天以上,没有发现新病例; 对所污染场所、设施设备和受污染的其它物品进行彻底消毒,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验合格后,由原发布封锁令的机关解除封锁。

5 预防与控制

采取以 “监测、检疫、扑杀和消毒”相结合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5.1 监测

监测对象: 牛。

监测比例为: 种牛、奶牛100%,规模场肉牛10%,其它牛5%,疑似病牛100%。如在牛结核病净化群中 (包括犊牛群)检出阳性牛时,应及时扑杀阳性牛,其它牛按假定健康群处理。

成年牛净化群每年春秋两季用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皮内变态反应试验各进行一次监测。初生犊牛,应于20日龄时进行第一次监测。

所有的种牛、奶牛每年必须进行两次监测。并按规定使用和填写监测结果报告,及时上报。

5.2 种牛、奶牛调运的检疫

异地引进的种牛、奶牛,必须来自于非疫区。

调出前,在装运前30天内,须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检疫,检疫合格,并出具有效检疫证明后,方可起运。

调入的种牛、奶牛,必须隔离观察45天以上,且经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皮内变态反应试验检查阴性者,方可混群饲养。

5.3 工作人员

牛场工作人员,每年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患结核病的应及时调离岗位,隔离治疗。工作人员的工作服、用具要保持清洁,不得带出牛场。

5.4 饲养环境

牛饲养场生产区应与生活区隔离,奶牛场内不应饲养猫、狗、猪、鸡、鸭等动物,并应禁止其它动物出入。消灭鼠、蝇等传播媒介。

5.5 防疫监督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对辖区内奶牛场、种牛场登记造册,并建立档案; 布病结核病监测合格是奶牛场、种牛场 《动物防疫合格证》发放或年度审验的必备条件。

鲜奶收购点 (站) 必须凭 《动物防疫合格证》对奶牛场 (户) 收购鲜奶。

5.6 净化措施

被确诊为结核病牛的牛群 (场) 为牛结核病污染群 (场),应全部实施牛结核病净化。

5.6.1 牛结核病净化群 (场) 的建立

5.6.1.1 污染牛群的处理: 应用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皮内变态反应试验对该牛群进行反复监测,每次间隔3个月,发现阳性牛及时扑杀,并按照4规定处理。

5.6.1.2 假定健康牛群的处理: 经扑杀病牛及阳性牛后的牛群为假定健康牛群。用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皮内变态反应试验进行反复监测,每次监测间隔90天,发现阳性牛及时扑杀。

犊牛应于20日龄时进行第一次监测,100~120日龄时,进行第二次监测。凡连续两次以上监测结果均为阴性者,可认为是牛结核病净化群。

凡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皮内变态反应试验疑似反应者,于30~45日后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阳性,则按阳性牛处理;若仍呈疑似反应则间隔30~45天再复检一次,结果仍为可疑反应者,视同阳性牛处理。

5.6.2 隔离

疑似结核病牛或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皮内变态反应试验可疑畜须隔离复检。隔离牛舍处在下风口,并与健康牛舍相隔50米以上。

5.6.3 消毒

5.6.3.1 临时消毒: 奶牛群中检出并剔出结核病牛后,牛舍、用具及运动场所等按照4.2.6 规定进行紧急处理。

5.6.3.2 定期消毒: 养牛场每年应进行2~4次大消毒,消毒方法同临时消毒。

5.6.3.3 经常性消毒: 饲养场及牛舍出入口处,应设置消毒池,内置有效消毒剂,如3%~5%来苏儿溶液或20%石灰乳等。消毒药要定期更换,以保证一定的药效。牛舍内的一切用具应定期消毒; 产房每周进行一次大消毒,分娩室在临产牛生产前及分娩后各进行一次消毒。

6 控制、净化标准

6.1 县 (市、区) 净化标准

县 (市、区) 净化标准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6.1.1 全县 (市、区) 范围内连续两年按种牛、奶牛100%、规模场的肉牛10%、其它牛5%的比例进行监测,每年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皮内变态反应试验阳性率在0.05%以下。

6.1.2 检出的结核阳性牛全部就地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6.2 市 (地、盟) 净化标准

全市 (地、盟) 所有县 (市、区) 达到净化标准。

6.3 省 (区、市) 净化标准

全省 (区、市) 所有县 (市、区) 达到净化标准。

6.4 全国净化标准

全国所有省 (区、市) 均达到净化标准。

附件:

样品集菌方法

痰液或乳汁等样品,由于含菌量较少,如直接涂片镜检往往是阴性结果。此外,在培养或

作动物试验时,常因污染杂菌生长较快,使病原结核分枝杆菌被抑制。下列几种浓缩方法可使检验标本中蛋白质溶解、杀灭污染杂菌,而结核分枝杆菌因有蜡质外膜而不死亡,从而得到浓缩。

1 硫酸消化法

用4%~6%硫酸溶液将痰、尿、粪或病灶组织等按1:5的比例混合,然后置37℃培养箱中作用1~2小时,经3 000~4 000 rp/m离心30分钟,弃上清液,取沉淀物涂片镜检、培养和接种动物。也可用硫酸消化浓缩后,在沉淀物中加入3%氢氧化钠中和,然后抹片镜检、培养和接种动物。

2 氢氧化钠消化法

2.1 取氢氧化钠40g,钾明矾2g,溴麝香草酚蓝20mg(预先用60%酒精配制成0.4%浓度,应用时按比例加入),蒸馏水1 000ml混合,即为氢氧化钠消化液。

2.2 四种操作方法

2.2.1 将被检的痰、尿、粪便或病灶组织用氢氧化钠消化液按1:5的比例稀释混匀后,37℃作用2~3小时,然后无菌滴加5%~10%盐酸溶液进行中和,将pH调到6.8左右 (此时显淡黄绿色),以3 000~4 000 rp/m离心15~20分钟,弃上清液,取沉淀物涂片镜检、培养和接种动物。

2.2.2 在病料中加入等量的4%氢氧化钠溶液,充分振摇5~10分钟,然后用3 000 rp/m离心15~20分钟,弃上清液,加1滴酚红指示剂于沉淀物中,用2mol/L盐酸中和至淡红色,然后取沉淀物涂片镜检、培养和接种动物。

2.2.3 在痰液或小脓块中加入等量的1%氢氧化钠溶液,充分振摇15分钟,然后用3 000rp/m离心30分钟,取沉淀物涂片镜检、培养和接种动物。

2.2.4 对痰液的消化浓缩也可采用以下较温和的处理方法: 取1 mol/L (或4%) 氢氧化钠水溶液50 ml,0.1mol/L柠檬酸钠50 ml,N-乙酰-L-半胱氨酸0.5 g,混合。取痰1份,加上述溶液2份,作用24~48小时,以3 000rp/m离心15分钟,取沉淀物涂片镜检、培养和接种动物。

以上四种方法可任选一种。

3 安替福民 (Antiformin) 沉淀浓缩法

溶液A: 碳酸钠12g、漂白粉8 g、蒸馏水80 ml。

溶液B: 氢氧化钠15 g、蒸馏水85 ml。

应用时A、B两液等量混合,再用蒸馏水稀释15%~20%制成安替福民溶液,该溶液须存放于棕色瓶内。将被检样品置于试管中,加入3~4倍量的安替福民溶液,充分摇匀后37℃作用1小时,加1~2倍量的灭菌蒸馏水,摇匀,3 000~4 000 rp/m离心20~30分钟,弃上清液,沉淀物加蒸馏水恢复原量后再离心一次,取沉淀物涂片镜检、培养和接种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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