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寒凉性药物,清除体内热邪,治疗热证的方法。又叫清热法。是八法之一。清法的适用范围较广, 特别是在表邪已除, 里热较盛而无结实的情况下, 最宜使用。清法所用方药性多寒凉, 多用久用易伤阳气, 尤其是体质素虚, 脏腑本寒, 胃火不足, 粪便稀薄者忌用。真寒假热证不宜使用清法。清法因热的程度、所在部位及疾病虚实的不同, 可分为清热泻火、清热解毒、清热凉血、清热燥湿及清热解暑五种。
清热泻火 以清热泻火药为主组成的方剂, 用于治疗气分病证的方法。根据热邪所在部位或脏腑不同,可选用不同方剂, 如热在气分可用白虎汤, 肝热可用龙胆泻肝汤, 肺热可用清肺散等。
清热解毒 以清热解毒药为主组成的方剂, 用于治疗疮黄肿毒等病证的方法。消黄散、清瘟败毒饮等为其代表方剂。
清热凉血 以清热凉血药为主组成的方剂, 用于治疗温热病热入营分、血分的方法。清营汤、犀角地黄汤为其代表方剂。
清热燥湿 以清热燥湿药为主组成的方剂, 用于治疗湿热证(如痢疾、肠黄等)的方法。郁金散为其代表方剂。
清热解暑 以清热解暑药为主组成的方剂, 用于治疗暑热证的方法。香薷散为其代表方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