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辽宁省规模化养鸡场主要寄生虫病防治技术规范,包括驱虫药物选择,驱治程序和方法,粪便、尸体及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监测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境内所有存栏量在1000只以上的规模化养鸡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6548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
GB16567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
兽药管理条例
进口兽药质量标准
兽药质量标准(第一册)
兽药质量标准(第二册)
NY472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
NY5035无公害食品肉鸡饲养兽药使用原则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寄生虫病 parasitosis:由动物性寄生物(统称寄生虫)引起的疾病。
3.2 蠕虫病 helminthosis:由吸虫、绦虫、线虫、棘头虫引起的寄生虫病。
3.3 优势虫种 superiority parasite:在一定地区,某一种动物所感染的寄生虫虫种当中,感染分布广、且危害严重的主要寄生虫虫种。
3.4 驱虫 repelling-parasite:应用药物驱除、杀灭宿主动物体内外寄生虫的过程。
3.5 药淋 insecticides spraying:利用喷淋装置,将配置的驱(杀)虫药液淋浴动物体表,达到治疗或预防外寄生虫病目的的一种方法。
3.6 全身性蠕虫学剖检法 systemic helminthology dissect inspection:是将畜禽剖杀后,对其体内各组织和脏器进行全面检查,收集体内全部蠕虫(吸虫、绦虫、线虫、棘头虫)进行鉴定和计数。
3.7 皮屑溶解法 scurf dissolution method:将病料浸入5%-10% NaOH或KOH溶液中,用自然溶解或加热溶解的方法使皮屑溶解,并使虫体沉淀的方法。
3.8 休药期 withdrawal period:也叫消除期,是指动物从停止给药到许可屠宰或它们的乳、蛋等产品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
3.9 监测 surveillance:对寄生虫病的发生、流行、分布、及相关因素进行系统的长时间的观察与检测。
3.10 环境杀虫 surroundings disinsection:对畜禽圈舍、用具及周围环境等采用物理、化学、生物学等方法消灭或减少疫病媒介昆虫或动物体外寄生虫。
4 重点防控的寄生虫病
根据辽宁省规模化鸡场寄生虫流行区系调查结果,确定以下优势虫种为重点防治对象。
4.1 鸡蠕虫病,包括绦虫病、线虫病。
4.2 鸡螨虫病。
4.3 鸡羽虱病。
4.4 鸡球虫病。
5 防治原则
根据我省规模化养鸡场寄生虫流行区系及流行病学规律,对确定的重点寄生虫病实施集中定期驱治的防治原则。
6 驱虫药物的选择
6.1 药物的选择和使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第一册)、(第二册)、《进口兽药质量标准》的相关规定。所用兽药必须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所用兽药的标签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同时要符合《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无公害食品肉鸡饲养兽药使用原则》、《动物性食品兽药最高残留限量》、《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限量》中的相关规定。
6.2 选用的驱虫药要符合高效、广谱、安全、价廉、使用方便的原则。
6.3 定期预防性驱虫,要选择对优势虫种均有效的药物,如一种药物不能满足要求,可以选择2种或2种以上药物同时使用。
7 驱治程序和措施
7.1 肉种鸡、蛋种鸡、商品蛋鸡
7.1.1 蠕虫病
产蛋前一周驱虫一次,以后每隔三个月驱虫一次。
7.1.2 螨虫病和羽虱病
发现病鸡后及时隔离并进行治疗,可以根据发病情况选择药淋、口服给药的方法,必须治疗两次,第2次治疗在第1次治疗后8~10天进行,在对鸡体螨虫病、羽虱病治疗的同时,还必须对鸡舍内环境及用具进行彻底杀虫。
7.1.3 球虫病
育雏阶段和产蛋前进行两次预防性驱虫,产蛋期间根据发病情况适时进行药物治疗。
7.2 商品肉鸡
7.2.1 蠕虫病
15-20 日龄驱虫一次。
7.2.2 螨虫病和羽虱病
发现病鸡后及时隔离并进行治疗,可以根据发病情况选择药淋、口服给药的方法,必须治疗两次,第2次治疗在第1次治疗后8~10天进行,在对鸡体螨虫病、羽虱病治疗的同时,还必须对鸡舍环境进行彻底杀虫。
7.2.3 球虫病
20~25日龄预防性驱虫一次,35~40日龄再预防性驱虫一次,饲养期间根据发病情况适时进行治疗。
7.3 驱治密度
对鸡蠕虫病和鸡球虫病实行全群全驱,对螨虫病和羽虱病根据发病情况和传染范围决定驱治数量。
7.4 防治要求
7.4.1 人员要求
防治工作要由规模化养鸡场专业兽医技术人员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要经过相关的技术培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要做好人鸡防护安全。
7.4.2 设施、设备要求
要备有完好的药淋设备,并严格按操作要求使用。
7.4.3 引进鸡要求
新引进的鸡按GB16567的规定执行。
7.4.4 驱前、淋前要求
7.4.4.1 驱前、淋前要求先进行小群试验,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大群驱虫或药淋。
7.4.4.2 鸡驱虫前应禁食2小时,药淋前鸡要饮足水。
7.5 其他技术要求
7.5.1 药物配制、使用剂量和使用方法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
7.5.2 休药期要严格按照说明书执行。
7.5.3 鸡舍内定期灭蝇,可有效预防绦虫病的发生。
7.5.4 驱虫过程中,应跟踪观察,发现中毒情况应及时采取解毒等治疗措施。
8 粪便、尸体、废弃物(液)的处理
8.1 及时清除鸡舍内的粪便,对粪便进行发酵处理。
8.2 病鸡尸体及废弃物按GB16548规定执行。
8.3 药淋后废药液按GB18596规定执行。
9 监测评价
9.1 监测抽样
9.1.1 抽样数量以鸡场为单位,万只以下鸡场抽检数量为100~200只,万只以上鸡场抽检数量为200~400只。
9.1.2 抽样比例
商品肉鸡30%,商品蛋鸡40%,种鸡30%。
9.2 主要寄生虫病监测
9.2.1 对绦虫病和线虫病的监测
9.2.1.1 监测时间
商品肉鸡在驱虫后7~10天内进行监测,或在屠宰时进行监测,种鸡、商品蛋鸡每年监测两次,分别在驱虫后7~10天内进行。
9.2.1.2 监测方法
对活鸡采用粪便检查虫卵、幼虫和孕卵节片的方法,屠宰后采用全身性蠕虫学剖检法进行检查。
9.2.2 对螨虫病和羽虱病的监测
9.2.2.1 监测时间
夏冬高发季节进行监测。
9.2.2.2 监测方法
根据临床症状,发现螨虫病病鸡,刮取病变部位皮肤,用皮屑溶解法处理后在显微镜下检查,发现羽虱病鸡,用镊子取下虫体在电解剖镜下检查。
9.2.3 对球虫病的监测
9.2.3.1 监测时间
商品肉鸡在30日龄左右进行一次监测,种鸡、商品蛋鸡一年进行三次监测,分别在夏、秋、冬季进行。
9.2.3.2 监测方法
对活鸡采用粪便检查卵囊的方法,或对屠宰后的鸡检查肠道病变的方法。
9.3 监测指标及计算方法
9.3.1 防治(驱虫)密度
9.3.2
9.3.3 寄生虫感染强度:指抽检鸡中感染某种寄生虫的数量的多少,用最小数量和最多数量区间表示。
9.3.4 虫卵减少率
9.3.5 虫卵转阴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