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集市贸易中直接成交的原始交易演变过来的一种商业竞买方式。拍卖前陈列货物样品,供顾客了解商品质量,拍卖时公开喊价竞买, 最后卖给出价最高的顾客。
羊毛拍卖方式从19世纪中叶开始沿用至今,过去羊毛拍卖是抽取一部分有代表性的羊毛样包(大样)陈列展示,附有拍卖目录。20世纪70年代推行客观检验羊毛分级整理(O.C.P)方法以来,改为从每个羊毛包中抓取少量有代表性的羊毛样品(小样)陈列展示,附该批羊毛的客观检验证书及拍卖目录,进行拍卖。这种方式能保证羊毛质量,节省场地,手续简便,很快被推广采用。羊毛拍卖是世界主要产毛国家,如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英国等出售羊毛的主要方式,以拍卖方式出售的羊毛, 占总产量的80%左右。
中国1987年首次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举办羊毛拍卖。拍卖市场展示的羊毛样品,附有客观检验证书,提供每批羊毛的净毛率、细度、植物性杂质含量数据、码单及拍卖目录等资料,通过公开竞争进行拍卖。首次拍卖了80吨羊毛。1988年后相继在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南京、吉林、北京、齐齐哈尔、西安等地共进行了10次羊毛拍卖, 数量逐年增加, 影响也逐渐扩大。
羊毛拍卖以具备科学的、可行性的羊毛分级标准,实行羊毛分级整理,进行羊毛品质的客观检验,按净毛计价等现代管理措施为基础,才能使羊毛的商品质量获得可靠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