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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北京考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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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1号)》,现就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北京考区有关资格申请授予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
正文: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21号)》,现就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北京考区有关资格申请授予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19年1月10日公布,考生自2019年1月10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2018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4分和208分。

二、资格申请

(一)2018年成绩合格考生的初次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18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请于2019年1月14日至2月28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进行资格申请,生成并打印《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

(二)2017年之前(含2017年)成绩合格考生的初次申请

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2017年之前(含2017年)成绩合格考生初次申请的,需按照考试合格年度的公告要求完成资格审核。考生须于2019年1月14日至2月28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进行资格申请,并于该时间段内到本人报考的考点完成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应由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提交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取得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的,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往年获证人员的证书补发申请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第20号》要求,2018年往年获证人员证书补发申请工作已于10月30日至12月31日组织完成。

三、结果公布

2019年3月1日后,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将公示审核结果(http://nyj.beijing.gov.cn)。

四、证书领取

(一)领取地及领取时间

各年度成绩合格考生初次申领证书及往年获证人员予以补发证书的领取地均为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A区80-82号窗口;

时间:2019年3月15日至4月30日期间的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电话:010-89150234。

(二)提交材料

经审核、公示,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考生和予以补发证书的考生,应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证书:

1.《执业兽医资格申请表》1份或《证书补发申请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香港、澳门居民提交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交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原件核实后退回考生。

(三)其他

考区电话:010-60276991;010-82078430。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北京考区领导小组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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